1月7日,現(xiàn)代快報記者從江蘇省民政廳獲悉,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精準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切實為江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兜牢民生安全底線。根據《實施意見》,2020年1月1日起,全省農村低保最低保障標準全面達到500元/月以上。
《實施意見》要求,科學制定農村低保標準,確保從2020年1月1日起,農村低保最低保障標準全面達到500元/月以上;完善農村低保家庭收入認定辦法,對于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增加的必要的醫(yī)療費用、護理費用、康復訓練費用等家庭剛性支出以及家庭必要的就業(yè)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按規(guī)定適當扣減。同時明確,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剞r村低保標準且財產狀況符合當?shù)氐捅l件的未脫貧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全部按規(guī)定程序納入農村低保范圍。脫貧攻堅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人均收入超過當?shù)氐捅藴实诘捅藴?倍以內的,可給予不超過2年的漸退期,以確保其實現(xiàn)穩(wěn)定脫貧。
《實施意見》進一步擴大了農村低保兜底保障范圍。將農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shù)氐捅藴?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shù)刈畹蜕畋U舷嚓P政策規(guī)定的所有靠家庭供養(yǎng)且無法單獨立戶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以及家庭成員中已經享受醫(yī)療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此外,還進一步加大了臨時救助力度。對因病、因災、因禍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并確保困難家庭基本生活達到脫貧標準。
江蘇將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核對平臺。強化核對系統(tǒng)的對接應用,實現(xiàn)數(shù)據互聯(lián)互通,核對信息三級聯(lián)動,確保源頭把關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