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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現個別中介機構或個人利用不法手段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嚴重擾亂了住房公積金正常管理秩序。對此,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違規(guī)提取治理工作的通知》,對特殊情況下,繳存人申請?zhí)崛∽》抗e金的,需要另外提供累計六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用中任一項繳費憑證等自住證明材料。
繳存人申請?zhí)崛∽》抗e金時,存在以下情況之一,在原有規(guī)定基礎上,另需提供自住證明材料。同一套存量住房由二人(含)以上共同全款購買,且購房人之間為非直系親屬(非父母、非配偶、非子女)關系的;全款購買存量住房所在鎮(zhèn)、街道、社區(qū)或小區(qū)屬于提取業(yè)務異常區(qū)域的(提取業(yè)務異常區(qū)域指區(qū)域內購買存量住房提取業(yè)務中,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提取金額與房屋總價相近、購房方式為一次性付款或所購房屋短期內頻繁交易等異常情況占比較高的)。
自住證明材料包括購房人支付該房屋累計六個月以上的水、電費用中任一項繳費憑證;購房人購房資金憑證: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單及銀行蓋章的轉賬憑證(流水交易記錄),或銀行蓋章的提現憑證(流水交易記錄)。
對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一經發(fā)現,責令全額退回騙提套取資金。同時向職工所在單位通報其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由單位依規(guī)處理;并將該職工失信信息記入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1至5年,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貸款和外部轉出;情節(jié)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幫助職工套取住房公積金的中介機構,將向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通報,由主管部門依規(guī)處理;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并在相關媒體公開曝光;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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