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最新調整!
【資料圖】
即日起
一方或雙方戶籍在江蘇省內的婚姻當事人
可以在省內任意一個婚姻登記處
辦理結婚、離婚登記
無需提供居住證
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婚姻當事人
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
在居住證發(fā)放地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辦理結婚、離婚登記
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在哪里辦理?
1、一方戶籍為南京市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持集體戶口卡片復印件寫有“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章)到南京市任意區(qū)婚姻登記處辦理。
2、一方或雙方戶籍地在江蘇省內的可以在省內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
3、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婚姻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fā)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補領、補辦婚姻證件,涉港澳臺、華僑居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暫不實行跨區(qū)域辦理。
婚姻證件丟了怎么辦?
本人持身份證到原登記機關查詢檔案(檔案已移交到檔案館的請到檔案館查詢檔案),雙方帶查檔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到原登記機關或現戶口所在地的區(qū)婚姻登記處補領結婚證(補領離婚證本人到場即可)。
離婚登記需要帶哪些證件?在哪里辦理?
1、一方戶籍為南京市戶籍的內地居民協(xié)商一致的,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持集體戶口卡片復印件寫有“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章)、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到南京市任意區(qū)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2、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江蘇省的內地居民,可以憑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在省內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均非江蘇省戶籍的內地居民,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在居住證申領地住址在婚姻登記機關所轄縣(市、區(qū))級行政區(qū)辦理離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離婚男女雙方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請走司法程序。
能開具未登記結婚證明或單身證明嗎?怎么辦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廳要求,從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區(qū)婚姻登記處,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波蘭)的公證事項所需證明外,一律不再為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為方便百姓辦事,婚姻登記部門為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的單位提供核實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實當事人婚姻信息的單位工作人員持單位介紹信、工作證或以單位公函形式向當事人戶籍所在區(qū)的婚姻登記處核實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國人或涉港澳臺居民及華僑婚姻登記在哪里辦理?
從2019年2月20日開始,原江蘇省涉外婚姻登記中心不再辦理婚姻登記業(yè)務。
一方戶籍為南京市的當事人,辦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可攜帶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記權限(玄武區(qū)和建鄴區(qū))的兩個婚姻登記處之一辦理。
婚姻登記在哪里可以預約?
可通過江蘇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tǒng)、“南京民政”微信公眾號、南京市婚姻公共服務平臺、“我的南京”手機APP等預約申請。
南京周末、節(jié)假日能夠辦理婚姻登記嗎?
周六及重大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除夕)首日上午半天正常辦理。
來源:南京民政、南京公安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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