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上了豪車,本應由肇事者領刑受罰,賠償損失。然而在僥幸與貪欲的驅(qū)使下,當事雙方竟商量后自導自演了一場“騙保大戲”。肇事者出一筆“封口費”,喊來朋友頂包,而被撞車輛司機報了保險公司則閉口不談酒駕,欲走正常理賠流程。雙方?jīng)]想到,兩車當時的行車記錄影像奇怪地同時只保存到事發(fā)之前,引起保險調(diào)查員懷疑,最終涉事的三人均被以詐騙罪起訴。
通訊員張巖莊巖揚子晚報/揚眼記者劉瀏
2018年10月16日晚,家住江蘇省太倉市的尹某參加公司聚餐,席間推杯換盞,喝得七葷八素。餐后,尹某不顧同事們的百般勸阻,仍執(zhí)意自行駕車回家。當車在太倉市陸渡鎮(zhèn)一路口右轉(zhuǎn)時,尹某由于神志不清,竟開到了對向車道上,迎面撞上了由潘某駕駛的凱迪拉克越野車,好在車速不快,沒有人員受傷。如夢初醒的尹某立即下車檢查,并上前詢問潘某情況。
潘某一眼就看出尹某喝了酒,頓時心生一計:既然對方有錯在先,何不趁此機會賺他一筆?“你酒駕肇事肯定是要判刑的,要不你找人頂個包,事后給我3萬元作為補償,這樣你不僅不用坐牢,還能走保險理賠。”潘某的一番話讓尹某看到了“救命稻草”,他立即找來同事張某,三人一拍即合,上演了一場自導自演的“騙保大戲”。
潘某和張某分別撥打了110報警和保險電話。面對交警的調(diào)查,張某謊稱自己因路況不熟不慎撞上對方車輛。按照慣例,執(zhí)勤交警給張某做了測酒儀吹試,由于檢測結(jié)果也顯示其并無酒后駕車,便出具了由張某承擔全責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隨后趕到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根據(jù)公安機關的相關材料和張某的申請,也順理成章地為事故車輛辦理了理賠手續(xù)。一切仿佛都進行得十分順利,事情卻在不經(jīng)意間發(fā)生了轉(zhuǎn)機。
由于該起事故涉及的保險標的額較大,保險公司在反復審查后,決定調(diào)取事故當天的行車記錄影像。保險調(diào)查員驚奇地發(fā)現(xiàn),兩輛車上的行車記錄只保存到10月16日22時事故發(fā)生之前,之后卻沒有任何記錄。然而涉事車輛在當天就被運到了4S店,事故影像又怎么會同時“消失”呢?
“根據(jù)以往經(jīng)驗,很有可能是當事雙方案發(fā)后對行車影像做了手腳。”10月22日,保險調(diào)查員前往太倉市公安局報案,認為張某等人有保險詐騙的嫌疑。11月26日,警方?jīng)Q定對此立案偵查,并調(diào)取現(xiàn)場監(jiān)控、詢問相關證人。面對事實和證據(jù),三人百口莫辯,終于如實供述了尹某酒駕肇事、伙同張某潘某頂包騙保10.65萬元的犯罪事實。
2019年2月25日,太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保險詐騙罪依法對尹某、張某和潘某提起公訴。檢察官在此提醒: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事故發(fā)生后,處置要得當。交通事故后應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和保險電話,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切勿學潘某為貪圖小利,通過耍“小聰明”占保險公司的便宜,明明是受害人卻成了嫌疑人。另外,務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一底線,拒絕酒駕,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