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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記者從合肥市財政局獲悉,去年,合肥加大低保提標增效工作力度和加強急難臨時救助保障,切實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投入社會救助資金約22億,保障了全市低保、特困、孤兒和流浪乞討人員等30余萬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2022年,合肥市重新修訂出臺了《合肥市社會救助資金統(tǒng)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救助類資金管理制度,從根源上規(guī)范資金使用,優(yōu)化供給渠道,健全監(jiān)管機制。
合肥市還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動態(tài)調整機制,城區(qū)和縣域低保標準分別提高至863元/月/人和843元/月/人;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9467元;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13151元。
將照料護理標準調整為集中供養(yǎng)特困人員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9900元/年/人、5940元/年/人、792元/年/人,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照料護理補貼標準為6930元/年/人、3960元/年/人、594元/年/人。
針對物價變動情況,全市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因疫情影響而降低。自去年7月以來,合肥啟動4次價格聯動補貼,按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每月發(fā)放64-69元價格臨時補貼,惠及近18萬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城鄉(xiāng)特困人員及低保邊緣人口。
合肥市還為全市城鄉(xiāng)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fā)一次性生活補貼。其中,農村低保對象一次性增發(fā)200元、城市低保對象一次性增發(fā)300元、特困人員一次性增發(fā)400元。另外,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合肥將救助標準根據不同情況按照城鄉(xiāng)低保2-10倍的標準給予臨時救助。
數據統(tǒng)計,去年1-11月全市共發(fā)放臨時救助資金2698萬元,累計救助7334人次,平均救助水平3680元/人。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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